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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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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时间:2009-07-02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务中心《关于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2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0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包括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② 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 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⑥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 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⑦2001年8月7日之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在 三、学历及工作年限的要求: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考务中心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8日至23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资格确认和交费时间:2009年7月20至24日,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局2号窗口,电话:3355056 要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k),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和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的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二份分开订好由本单位人事处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并且复印件由单位人事处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所打印报名表上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盖人事处公章,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汇总后统一按规定时间报到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2号窗口。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五、违纪处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 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①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②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③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考生注意事项: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阅卷,请各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考生:1、答题前请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务部门发放、回收。 七、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 1、《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2007年版)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北京市阜城门北大街17号(100037) 联系人:李平 电话:(010)88390762、68363660 2、《2009年全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出版专业基础》(中级,2007年版)、《出版专业事务》(中级,2007年版)、《著作权案例评析》(作为学习用书)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 联系地址:上海陕西北路457号(200040) 联系人:刘雅琴 电话:(021)62890187、62472088-244、62890187(传真) 3、《出版专业基础》(初级,2007年版)和《出版专业实务》(初级,2007年版)由崇文书局出版。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20楼 联系人:喻亮 杨舵夫 叶汉平 电话:(027)87679710、87679711、87679712(传真) 八、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2元 附件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报名序号
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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