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公告
|
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时间:2009-06-08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及有关部门人事处: 根据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9]23号)要求,现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9年10月30至
二、考试科目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2009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三、考试方式 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09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2009网上报名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2009年7月6日至9日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2份,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报名表、免试表、彩色复印件、年限证明各一式三份(附照片共7张),由单位审查同意后,报业务主管部门盖章。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年限证明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驻保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市人事局考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2号窗口,电话:335506)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老考生必须填写上一年准考证上的档案号,否则上年的成绩无法保留,并附上年准考证复印件。 六、考试说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报考人员去年成绩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 七、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附件: 1、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1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报名序号 (工作人员填写)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4、 学历指:博士 、硕士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其他。 5、专业技术职务指现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6、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