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工资方案,先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再由市工资改革办公室审批。
2、干部任免后需变动工资的,由基层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做工资软盘,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再携带任免手续,工资套改及调整表报市人事局审批。
3、调动工作职工的工资处理,由调入基层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表》一式三份,做工资软盘,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再携增人计划卡等有关手续,报市人事局审批。
4、各类人员转正定级,其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一式三份,做工资软盘,经主管部门审批,携带增人计划卡、毕业证书、报到证、招工表等手续,报市人事局入微机。
5、专业技术人员兑现工资,基层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表》一式三份,做工资软盘,经主管部门审核,携带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及市职改办审核盖章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职权表名单等,报市人事局审核入盘。
6、办理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工资,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审批表》一式三份,做工资软盘,携带技术等级证及有关工资调整表,报市人事局审批入盘。
7、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处理,由单位做软盘制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携带本档案,分配增人计划卡、报市人事局审批。
8、落实政策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处理由有关部门确定后携带有关手续,报市人事局履行工资审批手续。
9、新增加的各种津贴、补贴,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