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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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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调配基本程序时间:2009-03-12
Δ调入
一、被调人持调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商调函》,附接收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接收信(调机关事业单位另附《保定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一同报送市人事局调配部门。 二、调配部门审查同意后,向调出地人事部门发出《干部调动通知》,同进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接调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后,调配部门向接收单位主管部门转移《干部介绍信》和向当地公安、粮食部门出具粮迁落手续。 Δ调出 一、被调人填写《干部申请调动呈报表》,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连同本人档案一同报送市人事局调配部门。 二、调配部门审查同意后,向调入地人事部门发出《干部商调函》,并待函投档。 三、调配部门接调入地人事部门《干部调动通知》后,通知被调人办理调出行政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