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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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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录用时间:2009-03-12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报考市以上国家行政机关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市、区)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35岁以下。 7、录用部门根据职位需要规定的条件。 Δ下列情况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Δ录用程序 一、编制录用计划。 二、发布招考公告。 三、对报考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五、体检。 六、考核。 七、录用。 |